確定管道設計溫度的參考原則
管道設計溫度系指管道在正常工作過程中,在相應設計壓力下可能達到的管道材料溫度。 工藝系統專業人員根據化工工藝專業提供的正常工作過程中各種工況的工作溫度,按“最苛刻條件下的壓力溫度組合”來設定管道設計溫度。由工藝系統專業提出的管道設計溫度可由以下方法確定: 以傳熱計算或實測得出的正常工作過程中介質的更高工作溫度下的管道壁溫,作為設計溫度。 02 在不便于傳熱計算或實測管壁溫度的情況下,以正常工作過程中介質的更高(或更低)工作溫度作為管道設計溫度。 金屬管道 1、不保溫管道: ● 介質溫度<38℃管道: 管道設計溫度 = 介質更高溫度 ● 介質溫度≥38℃管道: 管道設計溫度 = 95%介質更高溫度。 2、外部保溫管道: 管道設計溫度 = 介質更高溫度 3、內保溫管道(用絕熱材料襯里): 管道設計溫度 = 傳熱計算管壁溫度或試驗實測的管壁溫度 4、介質溫度≤0℃時: 設計溫度 = 介質更低溫度 非金屬管道及非金屬襯里的金屬管道 1、無環境溫度影響的管道: 管道設計溫度 = 介質更高溫度 2、安裝在環境溫度高于介質更高溫度的環境中的管道(除已采取防護措施者以外): 管道設計溫度 = 介質更高溫度 03 以化工工藝專業提出的正常工作過程中介質的正常工作溫度加(或減)一定裕量作為設計溫度,按以下確定: 介質正常工作溫度為0~300℃,設計溫度≥介質正常工作溫度+30℃ 介質正常工作溫度大于300℃,設計溫度≥介質正常工作溫度+15℃ 04 當流體介質溫度接近所選材料允許使用溫度界限時,應結合具體情況慎重選取設計溫度,以免增加投資或降低安全性。 例如:按上面第3計算結果會引起更換高一檔的材料時,從經濟上考慮,允許按工程設計要求,將15℃富裕量減小,但工藝必須有措施,運行中不至于超溫。 05 當工作壓力和對應工作溫度有各種不同工況或周期性的變動時,工藝系統設計專業應將化工工藝專業提出的各種工況數據列出,并向管道材料專業予以說明。